居家隔离人员外出应急处置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家隔离人员外出应急处置方案(精选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家隔离人员外出应急处置方案(精选11篇)1为全面做好我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根据《水南镇应对2020年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结合《将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4号令》、《三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肺炎应指〔2021〕8号),制定本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
一、监测与预防
(一)防范境内外疫情输入
通过大数据平台及相关部门推送信息,及时掌握中、高风险地区来将人员相关信息,及早安排部署来将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将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持续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健康随访、隔离观察等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追踪到人,随访到户。
(二)持续强化对境外人员入境管理、入将信息掌握方面要求
1.进一步强化摸排工作:
持续摸排境外人员情况,对摸排出来的境外人员实行“二加一”(一名镇干部一名村干部)明确挂包责任人;挂包责任人要确保与境外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其是否有回国意愿(一同在摸底表备注栏填写),要告知挂包对象如有计划回国的务必提前一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2.境外人员入明采取防控措施:
(1)境外入明人员,境外入(返)将人员在口岸城市(含外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回到我县社区(村居)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做好外出个人防护工作(外交人员、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人员和适用“快捷通道”人员境外入(返)将按照外交部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澳门地区入(返)明人员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有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2号)要求执行。
(2)各村(社区)挂包责任人要在挂包对象在入境城市隔离结束后掌握其返闽途径、时间,并由计生管理员及时上报至廖艳红处,入境人员在入境城市解除隔离后入将,由镇、村干部配合县转运组至对象初抵省内地点(动车站、机场)无缝对接至村(社区)落实七天居家健康监测。于次日和第7天由将乐县疾控中心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镇交通检疫组要做好与县交通检疫组的入境人员信息推送和对接,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出境人员的摸排,特别是非正常出入境人员,并及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及时掌握境外人员信息及入境具体时间,做好解除隔离人员的对接、配合镇转运组转运,入将后落实“二盯一”居家健康监测管理。
(三)持续强化重点人员摸排与管控
1.省内外高风险区人员实行“14(集中医学观察)+14(居家健康监测)”;高风险区返将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察、监测期间,每7天做1次核酸。密接者在第1、7、14天做核酸,健康监测期间每7天做核酸。
2.省内外中风险区人员实行“14(居家医学观察)+7(居家健康监测)”;新冠肺炎患者一般接触人员按照本条管理。返将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察、监测期间,每7天做1次核酸
3.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低风险区人员到农村地区:实行“7(居家医学观察)+14(居家健康监测)”;到我市城市地区:实行“14(居家健康监测)”。返将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察、监测期间,每7天做1次核酸。
4.省内外从事冷链食品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不管到城市还是农村,实行“7(居家医学观察)+14(居家健康监测)”。返明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观察、监测期间,每7天做1次核酸。
5.规范密切接触者健康管理。密切接触者由县卫生技术人员科学判定,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解除隔离前,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要同时采集鼻咽拭子和口咽拭子,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然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做好外出个人防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统一由县集中医学观察点落实,镇、村、社区干部配合;7天居家健康监测由镇村两级干部采取“二盯一”方式挂包,确保对象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不得扩大密切接触者范围,不得延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不得采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6.省内和省外低风险区非重点人群,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城区两个社区、五个城中村均属城市,乾滩按农村管理。对摸排出的需要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严格按照“人盯人”工作方案要求,落实二对一即:以户或人为单位安排一名镇干部一名村干部跟踪挂包,落实防控措施。
二、落实常态化防控
1.坚持预防为主,继续落实减少非必要聚集活动,加强健康码应用,持续开展“亮码”工作,督促辖区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落实“扫码”工作。引导公众有序流动,强化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通风消毒,提高公众健康素养等日常重点防护措施。
2.落实主体责任,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商业场所等认真开展本单位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各自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接报后及时报告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3.重点场所防控:辖区企业方面。根据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式明确辖区企业的责任网格负责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防控和人员管理工作;(责任人员: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相应网格企业负责人。)大型商超、酒店。联合城关派出所,落实常态化防控;(责任领导:杨华成员:派出所民警陈其辉、杨耀恒,各村治安协管员)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店等。镇食安办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贸(集贸)市场、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场所、餐饮店等的摸底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进口冷冻食品销售场所秩序,加大对经营市场的巡查力度,督促市场严格落实卫生整治、环境清理、消毒、人员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责任领导:宋玉赐成员:陈将(水南镇市场监管所所长)、邓昌辉、各村食安协管员)
4.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省、市、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保障全民健康,当前正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摸清底数(本阶段接种人群为年龄为18-59周岁的常住居民),全面宣传动员适龄群众落实疫苗接种,根据“知情自愿、有序接种、应接尽接”原则,动员适龄群众主动到所在村(社区)预约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强化疫情监测
1.城区卫生院要全面落实预检分诊制 ……此处隐藏30552个字……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学校医务室人员的培训,和上级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传染病突发情况,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促进医务人员要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临床特征、个人防护措施、消毒隔离技术、疫情处置等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性的传染病的应急能力。
9、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10、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开学后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提前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做好开学师生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3、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入校前,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校领导和校防控领导小组。
4、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
5、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学生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疫情工作台账登记。按照校领导包年级、年级组长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四包”原则,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五、应急处置机制与流程
(一)日常监测
班主任每日要认真做好晨午检,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并认真填写台账。如发现学生中有发热、头痛、腹泻、呕吐、皮疹、黄疸、精神萎靡等症状;或询问出学生曾接触过确诊或疑似感染病人,应立即报告,同时做好记录。
(二)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市教体局和防控指挥部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三)疫情处置
1、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协调检测事宜,并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确认病例后,立即送往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将确诊情况通报师生家庭成员,隔离治疗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
5、对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6、感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7、学校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听从指挥。
8、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后,校防控领导组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师生了解情况,稳定师生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各学校的稳定,树立战胜疾病病的信念。
六、注意事项
1、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